关于昨天引发行业关注的韩国立法强制谷歌开放三方支付这件事,我们高兴的有点早

作者:孙磊 独立出海联合体 2021-09-02
2021年8月31日,业内有消息传出韩国通过了谷歌支付法,此消息引发了国内行业的一片沸腾。尽管相关政策仅仅局限于韩国,但是仿佛行业已经看到了三方支付被允许使用,以及30%的分成进一步减免的可能。

但事实上情况是否果真如此?在今日,独联体继续邀请我们的客座专家,北京元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孙磊律师对此进行解读。

8月31日晚上,inven新闻中缓缓的出现了一条新闻,和一句话:大韩民国已从 ICT 技术强国跃升为 ICT 政策强国。

随后,EPIC也高呼:老子是韩国人。


事情起源我们都清楚了,就是通过了谷歌支付法。鉴于国内很多客户爸爸已经兴奋起来,我还是来分析下:

韩国电信业务法修正案

切支付依然是不行的

其实这个问题,大家已经在28号兴奋过一次了,就是国内媒体在传“苹果开放第三方支付”的新闻。当晚邓淳老师就在朋友圈(试图)说明过:


别被各路公众号和标题党混淆视听了…Apple明确表达的意思是“允许开发者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用户宣传iap之外的支付方式且苹果不抽成”。

不是可以直接在app里切支付!

不是可以直接在app里切支付!!

不是可以直接在app里切支付!!!

而且根据现有规则来看,直接app内引导用户去使用其他支付方式也依然是违规的,只能通过用户留的邮箱或者电话啥的通知用户。

所以回到韩国这次8月31日的《电信业务法修正案》中,该条仅仅是基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限制(禁止通过不公平手段,利用其交易优势地位来强迫特定支付方式的行为。)如果说受益者,也应该是KAKAO、EPIC这种公司(或者是TAPTAP),对于广大CP而言,也就是类似“腾讯音乐不能独占了,所以我可以选择和腾讯买,也可以选择和网易买”,但这不等于“可以白嫖党”。因为整件事的幕后推手,其实也正是KAKAO这帮眼红GOOGLE的安卓渠道——题外话,韩国人相比于苹果,更讨厌谷歌,所以2019年的数字税叫“谷歌税”,而不叫“苹果税”。而同样的事儿,苹果在几个月前就交了1个亿韩元的保护费,而谷歌就没有给“认怂”的机会。从本质而言,因为KAKAO更讨厌同为安卓市场的谷歌,而苹果毕竟是垄断IOS系统,自己也掺和不进去。

该法案通过中国游戏出海企业并不利

其实在草案之前,谷歌和主管的监管机构公平贸易委员会(KFTC)都没有反对这项法律。谷歌当时表示:自己正在关注,它会引入了新的付款方式政策。同时,谷歌在公平交易委员会争辩说,本次立法是一个重复的规则,并且管辖权存在争议。但目前发生的法律我们已关注到了,名字是《电信业务法》,其主管部门不是公平贸易委员会,而是韩国科学技术和信息通信部。

公平贸易委员会是我们熟悉的,主要监管游戏的部门,至少有几件事,是人家负责的:

第一, 都知道韩国有“7日无理由退款”政策,是来自KFTC2017年的手机标准协议——所以我们一般建议客户,发韩国的用户协议,要用KFTC的版本,或者至少以此为基础改,不能和其他地区一样“一包发全球,协议也一包发”,情况类似台湾地区之于“定型化契约”。

第二, 掉率违规的处罚是KFTC管,之前几年的9亿多韩元的游戏掉率处罚大案(当然后来2020年游戏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把罚款降低了,但处罚本身认为合法)。

第三, 侵害用户权益,是KFTC管,所以我们能经常看到,KFTC会定期审查游戏公司的用户协议,如果认为某条侵害用户权益,或者有人举报,它会公示并限期整改。

但是,8月31日狂欢发起者并不是它,而是韩国科学技术和信息通信部,事实上,从草案初始,公平贸易委员会就认为属于“重合监管”而心存不满。

修正案到底说了什么?

(一)禁止应用市场运营商不公平地利用其交易地位提供的移动   内容强制提供商使用特定的付款方式(就是谷歌支付条款)。

(二)禁止应用市场运营商无理拖延手机内容审核的行为。

(三)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长官或广播通信委员会可以实施有关应用程序市场运营的实况调查,可以对应用程序市场实施调查,积极了解相关纠纷事项,防止在应用市场中发生妨碍公平竞争 的行为或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

(四)根据总统令的规定,应用市场事业者在使用条款中明示移动内容等的结算及退款相关事项等,预防用户的损失,保护用户的权益(第22条之9第1项)。

(五)通信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对象包括“关于在应用程序市场结算使用费用、结算取消或返还的纠纷”(案第45条之2)。

所以我们会看出,(二)其实给平台方不透明的审核行为增加了限制,而(三)(四)(五)则直接拥有了对于“应用市场”主动审查权——注意,不仅仅是游戏,包括直播等其他APP都算。同时还可以直接参与应用中的结算、支付和退款(本次不限于最终用户,也包含了CP)的监管。

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不开心的除了谷歌苹果,还有公平贸易委员会,因为这是一场“事先声张的产业利益夺权”。而对于中国出海企业而言,我并不觉得有啥好的:

第一,多几个选择,和“切支付”是两回事。

第二,(二)(三)(四)(五)其实都增加了平台和CP的义务。第

第三,未来公平贸易委员会和韩国科学技术和信息通信部势必会因为“重合监管”而争权,这个场面其实我们国内2018年曾经见识过,对产业并不一定是好事。毕竟两个部门管,比一个部门管,风险爆发的几率要大一倍。

所以,不要盲目跟风乐观,先等等看。

来源:独立出海联合体
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xEqxL5jsqgCu-QODdNH2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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